2024年1月25日 星期四

喪權辱國的恥辱~



 老四的不尊重再次的完美體現,昨天臨時的告訴我 : 我和人談了0 0 x x 你知道嗎?我心想,都多久沒說話了,我會知道你做了什麼? 我約了明天下午5 : 00見面,再一起過去。一到現場不等我質疑,便開始解釋這個沒扣那個沒清,還說合約內沒註明,奇怪了,不是你去簽的嗎?怎麼會一副不關你事的樣子,想當初我簽的時候不是這樣吧!?續約的時候也不讓我去幫你看看合約,胡哩胡塗的就簽給對方,現在跟我說不知道會這樣,是怎樣,原來你早早就跟對方談好簽好,現在什麼條件都沒跟我講,沒先告知,就只是要我去背書簽名而已嗎?我能表達自己的想法嗎?自己是老闆卻任由對方隨意提出條件,還送了一堆東西,也不再加註雙方口頭的約定於合約,連我提出的問題也是不理不采任由對方決定,這樣的做事方式是想再重蹈覆轍嗎?出問題又要拖累大家共同買單嗎? 真的心好累,大約6點才回家,結果老爸還沒回來,打了電話給大哥,才知道剛看報告,老爸回到家已經6:30,是怎樣,原來現在外面說話做事都是這樣隨便講、隨便做的嗎?說好的5:00呢?如果來不及就說來不及,沒有關係,可以另做安排,不要隨便答應別人卻又做不到,不行嗎?担誤別人時間,影響別人身體,好意思嗎? 隔天和老爸反應老四的事,老四不是和老爸說明自己的缺失,反而又是騙老爸一切都沒問題,還質問老爸並責怪是誰把事說出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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